自书遗嘱公证
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,签名并注明年月日。公证处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。
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能最大程度确保遗嘱意愿得到执行,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纠纷。
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,签名并注明年月日。公证处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。
由公证员根据立遗嘱人的口述代为书写遗嘱内容,立遗嘱人确认后签名。适用于书写不便的老年人或病人。
通过录音录像方式记录立遗嘱人的遗嘱内容,作为遗嘱的有效形式之一。
我们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住院病人提供上门遗嘱公证服务。公证员亲自到您家中或医院,在确保立遗嘱人意识清醒、意愿真实的前提下办理遗嘱公证。覆盖北京全市16区。
Q: 公证遗嘱可以修改吗?
A: 可以。立遗嘱人可以随时重新立遗嘱并公证,新遗嘱自动取代旧遗嘱。
Q: 夫妻可以立一份共同遗嘱吗?
A: 可以,夫妻可以共同订立遗嘱,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。